部门简介

ABOUT

人事处工作职能:

1.负责落实学校人才发展战略,制定并实施各类人才规划、人事管理及人才建设的规章制度;

2.负责学校人员编制及各级各类岗位的设置管理工作;

3.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;

4.负责教职工聘(录)用、调配和流动及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

5.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职务(政工专业职务)推荐评审与聘任工作;

6.负责技术工人的培训、考核、等级评定工作;

7.负责专业教学系、教研室、实验中心(室)等机构负责人的考察、任免、备案工作;

8.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及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工作;

9.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、退职、辞职、辞退等手续以及丧葬、抚恤等有关事宜;

10.负责高级专家延长退休的报批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及管理工作

11.负责各类专家称号、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的推荐选拔、管理及优秀专家出国培训工作;

12.负责各类人员基本工资、基础性绩效工资、奖励性绩效工资、退休人员补贴、补助等的管理、调整和发放工作;

13.负责劳动年审、残疾人年审、工资统计报表及学校工资基金手册的审批、管理工作;

14.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上报、缴纳、支付等管理工作;

15.负责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的审核手续、合同签订、工资发放、工资调整等工作;

16.与相关部门一起负责教职工违规违纪事项的处理;

17.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;

18.负责学校人才交流中心的管理工作;

19.指导附属第一、二医院的人事工作

20、完成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能:

1.贯彻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,制定相关工作规划,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2.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牵头协调开展学校师风师德建设工作,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。

3.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、师风师德考评体系建设与实施。协调人事、教学、科研等部门在教师入职、聘岗、培育、考核、晋升等环节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。

4.负责对教师队伍进行教育管理和纪律约束,对除纪委管辖范围以外违反师德、损害师风的行为进行及时教育、处理。

5.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研,组织设立教师思想工作研究课题,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科学性、实效性。

6.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